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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CUREMENT

一、目标

确保采购全过程公平公正,实现阳光采购;统筹安排,发挥集采优势,保证采购品质,降低采购成本,提高采购效率;海南物管携手广大优质供应商共谋发展,合作共赢。

二、准则

采购方:
1.禁止内外勾结,收受贿赂,损公肥私;
2.禁止不公正招标、评标;
3.禁止泄露采购秘密、规避采购程序手续;
4.禁止敷衍验收;

供应商:
1.质量诚信:质量第一,诚信务实;
2.守法诚信:依法经营,规范服务,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环境;
3.价格诚信:协议价格不应高于该产品或服务的同期市场价格;
4.服务诚信:保质保量提供产品及服务,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。

三、流程

采购立项申请—发布招标文件—编制投标文件、标书条款答疑及澄清—递交投标文件—开标、讲标、评标、清标、定标—发布中标公示—发放中标通知书、投标答谢函—签署合同。

四、分类

通用物资采购、材料设备采购、餐饮原材料采购、工程维修、设备维保、劳务外包、顾问咨询、IT服务等。

五、九条红线不可违

1.禁止内外勾结,损公肥私
不得勾结外部供应商、串同内部单位或个人,形成串标围标或倾向性采购,谋取个人或团伙利益,结党营私,损公肥私。

2.禁止收受贿赂
不得收受外部供应商或其利益关联人、内部服务机构超出正常商务标准的往来,如:现金、银行卡、有价证券、消费娱乐代金卡券、超标准宴请、娱乐消费等。

3.禁止恶劣言行
不得向外部供应商或内部服务机构提出吃喝、娱乐等非分要求、故意刁难阻拦外部合作单位和内部服务机构采购工作的开展。

4.禁止泄露采购秘密
不得泄露须保密的采购策略、项目评标专家信息、供应商报价、未经公布的评标结果等信息。

5.禁止不公正招标
禁止无正当理由设置排他性歧视招标条件和合同条款、差别对待供应商、不及时公开澄清答疑。

6.禁止不公正评标
禁止干预评委独立评分、评委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评标、擅自修改评分及评标结果。

7.禁止规避采购程序手续
禁止形式招标和形式比价、不办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手续、随意签订补充合同、未经批准先采后报。

8.禁止敷衍验收
禁止不按采购合同验收、未经批准擅自降低标准验收、未按规定擅自组织验收。

9.禁止不主动回避
禁止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人员不主动回避采购、从事内部有偿中介等。